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全文)

发布时间:2024-04-19 02:14:27 来源: sp20240419

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

(2023年10月18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佐科·维多多于2023年10月16日至18日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氛围中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持续深化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命运共同体建设达成重要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佐科总统会见。

二、两国元首认为当前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强调中国和印尼同为发展中大国和重要新兴市场国家,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主张契合,共同利益广泛,发展阶段相似,前途命运攸关,双方关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全球影响。双方决定以今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为契机,推动《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下称《行动计划》)全面有效落实,建立更强劲、多元、高质量以及互惠互利的双边关系。

双方支持彼此的国家发展愿景和目标。印尼支持中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方支持印尼推进“黄金印尼2045”愿景建设。两国将深化务实协作,持续推进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以更高水平的政治互信和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协作,服务两国高质量发展,在各自特色现代化道路上携手并进,造福两国及地区和全球各国人民。

三、双方一致认为,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既面临重要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共同挑战。各国前途命运日益紧密相连,需要凝聚共识、和衷共济、携手同行,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广泛全球性合作,形成共建和平繁荣世界的最大公约数。两国将打造发展中大国互利共赢的典范、共同发展的样板、南南合作的先锋,为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地区和全球和平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四、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和重要共识为双边关系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双方将以中印尼高级别对话合作机制为统筹平台,充分发挥双边合作联委会作用,持续深化战略互信和各领域合作。双方同意建立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进一步拓展高水平战略沟通渠道和政治安全合作对话平台。

五、双方一致认为,中华文明“敦亲睦邻”、“和而不同”思想和印尼“互助合作”、“殊途同归”文化理念交融互通,强化了共建中印尼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双方将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团结、友谊、合作的万隆精神,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秉持和平、合作、包容、多元等共同价值,弘扬开放的区域主义,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六、印尼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来在推动地区和全球发展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热烈祝贺中方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方赞赏印尼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倡之地,同中方紧密合作相互协调,持续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同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双方祝贺雅万高铁高质量、高标准建成通车,高度评价项目对深化地区互联互通合作示范引领作用,将进一步依托两国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为加深和扩大双方合作持续注入动力,更好惠及两国人民和周边地区。

七、双方坚定支持彼此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印尼重申一贯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中方坚定支持印尼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努力。

八、双方欢迎落实《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取得积极进展,将继续保持高层密切交往势头,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加快推进《行动计划》落实,推动政治、经济、人文、海上“四轮驱动”合作格局提质升级。

九、两国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双边贸易合作和投资规模,支持在经贸活动中扩大本币使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现强劲、均衡、包容和双向可持续的贸易,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支持印尼新首都建设和北加里曼丹工业园开发,乐见地方和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合作。合力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和“两国双园”建设,开展更多促经济、惠民生的“小而美”项目。

十、两国将加强可持续发展合作,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共同维护粮食安全,加快能源转型。中方支持印尼粮食基地建设,愿分享减贫和乡村振兴经验,共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双方将深化资源禀赋和产能优势互补,打造更多优质合作项目,包括深化矿产加工合作以加强本地价值创造,以及在能源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发展重点产业开展更多高质量合作,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生态系统项目。双方还将拓展智慧城市、5G、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合作。

中国赞赏印尼作出的能源转型承诺,通过加速可再生能源项目在2060年实现净零排放,支持中国企业按照商业原则与印尼方合作伙伴在能源转型领域的投资、科技、能力建设、研究和发展方面开展合作。

十一、两国高度重视人民健康福祉,抗疫合作走在世界前列,将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合作,落实好《中印尼卫生合作执行计划(2023-2025)》,建设中印尼疫苗和基因组联合研发中心,加强流行病学和疾病监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推动完善全球公共卫生治理。

十二、双方致力于推动人与环境协调发展,将加强在热带雨林可持续管理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政策协同和合作,推进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与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等领域的技术和经验交流。双方重申恪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原则,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国国情,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以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并敦促发达国家进一步落实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承诺,帮助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十三、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海上合作,用好中印尼海上合作技术委员会机制和中印尼海上合作基金,深化在海洋科研环保、航行安全、深海探测、防灾减灾、海上能力建设和渔业等领域合作,积极推进两国海警机制化合作。双方重申致力于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尽快推动达成“南海行为准则”。

十四、双方将继续密切人文交流与人员往来,增开旅游航线,密切地方合作,加强留学和人才培训合作交流,推动两国民间和宗教团体开展更多交流互访,不断增进两国人民相知相亲,夯实两国世代友好的民意基础。

十五、双方一致认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为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重要支撑。在双边、区域和全球层面落实全球发展倡议有助于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印尼将继续参与“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工作。双方同意在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进一步深化发展合作,开展更多务实合作项目。

印尼重视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双方将就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加强沟通、探讨合作,携手发展、共享安全、共兴文明。

十六、中方祝贺印尼成功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重申将维护东盟在区域架构中的中心地位。双方致力于进一步强化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弘扬开放的区域主义,维护开放包容的地区架构,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印太展望协同增效并深化互利合作,支持东盟将本地区打造为增长中心的愿景,在本地区建设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

十七、双方一致认为,要发挥发展中大国担当,推动多边体系改革向更强劲、包容和有效的方向发展。双方将携手应对世界经济碎片化趋势,加强区域贸易投资联系,发挥亚洲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对疫后世界经济的引擎作用,积极参与、引领、塑造国际经济治理体系变革。

双方将共同致力于壮大广大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力量,深化南南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双方将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等框架下合作,坚定维护发展中国家权益和国际公平正义。

十八、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印尼外长防长对话机制、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发展合作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农村发展和减贫合作、可持续发展合作、投资与经济合作、医药卫生合作、反腐败合作、媒体合作以及印尼野生水产品和食用水生动物输华等领域合作文件。

十九、佐科总统感谢习近平主席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时再次访问印尼。双方同意,两国元首将保持经常沟通,为深化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战略指引。

(责编:杨雪楠、卫嘉)